研經內容之約的概念
聖經中約的概念
約是一個協議,是雙方要持守的一個約定,但聖經中提出的約,含意比人際的盟約更深遠。一方面,約強調神與祂的選民在協議下所建立的特殊關係;另一方面,神通過約的形式,將人生的意義和拯救世人的方法向人啟示出來。
聖經從開始就有「揀選」的觀念,如:神揀選亞當管理園子,神揀選挪亞建造方舟,神揀選亞伯拉罕離開他的家鄉,並且在地上要做一個完全人。這都是神的意願,不附帶任何條件。西乃的約是亞伯拉罕的約的延伸,是耶和華神與祂的選民──以色列民──建立一個正式的關係。當摩西帶領以色列家離開埃及的時候,國家還未成形。西乃的約就構成這個民族的基本憲章,奠定了他們整個民族的基礎,建立起一個神權管治的國家。
出埃及記包含了西乃之約及律法,主要由兩個部份組成。第一部份是十誡,簡略地規定了以色列民在對神、對人的關係上當守的法則。第二部份是生活法典,指導以色列民日常生活的規律,稱之為「約書」。儘管約書所包羅的範圍很廣,但是並沒有把人類所有行為都包括在內。約書本身只是提供給人一個生活的方向。以色列民應該尋求明白約書的精義,而不是受律法字句約束。
昔日摩西在西乃山領受神賜十誡 今日約旦的尼波山,摩西遠眺迦南美地
與神訂立西乃之約的,雖然只是以摩西為首的那一代人,但是這個約的效用,卻可以延伸到萬代。為了使後代的人謹記這約,就需要定期重訂前約,把律法再申述一遍。這就是申命記全書所描述的,以色列民快要進入應許之地的關鍵時刻,摩西帶領新一代的以色列民,在耶和華面前重新立約。律法也指定每七年,以色列民要重新宣告約的規律 (申三十一10-12)。
以色列民與神所立的約,意味著他們不承認任何其他的宗主。他們的獨立自由和見證的力量,是來自他們對耶和華神的誠信和專一的心。
(摘自:區應毓主講、陳燕薇主編「落實生命的保障──聖約」《認識摩西五經──生命的旅程》,3D研經系列,加拿大福音證主協會,2007年再版,教學DVD第五課,講義本18-21頁)